新京报讯(首席记者赵毅波)1月19日,新京报记者自东方汇富官网获悉,东方汇富发布公告称,“公司在为其他企业提供担保过程中,被牵连进该企业的执行案件中,导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东方汇富表示:此种情况乃企业间正常往来而引起的纠纷,每家企业都可能遇到。公司已经在法院主持下同主债务人、债权人正积极达成和解方案,确信在短时间内一定可以将公司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移除。

稍早之前,1月18日下午,就东方汇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一事,东方汇富董事长阚治东回应媒体称,“总金额1.7亿元左右,本金已解决,余下利息2000万元左右。因为帮人担保引起的经济纠纷,被担保方并不是东方汇富投资控股公司直接投资的企业。”

1月18日早上,新京报独家报道,“证券教父”阚治东旗下的东方汇富,已被宁波市北仓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据全国执行信息平台收录的东方汇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失信信息,执行法院是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文号为(2017)浙0206民初6743号,立案时间是2018年9月17日,案号(2018)浙0206执3087号,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是宁波市北仑区法院。

据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支付欠款”,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发布时间2019年1月11日,法定代表人阚治东。

据介绍,东方汇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东方汇富”)是国内首屈一指的专业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由阚治东领导多位国内最早从事证券、创投的专业人士创办,自2005年成立,历经十多年开拓进取,不断缔造资本市场传奇。至2018年3月,东方汇富在全国多个省市培养了超过20支投资团队,先后设立数十只基金,总管理规模超过300亿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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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赵毅波 校对: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