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林子)由于准备转让公司5.26%股份给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3月5日,上市公司汉得信息收到深交所问询函,被要求说明百度是否存在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的计划,是否存在谋求公司控制权的计划。


今年3月1日,汉得信息披露《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和《关于公司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显示,汉得信息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迪清、范建震合计拟转让公司总股本的5.26%给百度,并自交割日起的两年内,将公司总股本的5%所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百度行使。


公告显示,以本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二级市场收盘价12.40元的95%为定价基准,卖方1和2的待售股份的购买价款分别为人民币2.74亿元和2.74亿元。


上述交易完成后,陈迪清和范建震的表决权比例合计为10.77%,百度的表决权比例为10.26%,表决权比例较为接近。同时,百度有权提名2名非独立董事,占据公司非独立董事席位的二分之一,陈迪清、范建震需对提名人投赞成票。


汉得信息公司认为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陈迪清、范建震。


在此背景下,深交所3月5日向汉得信息下发问询函,要求汉得信息结合公司与百度的业务合作领域、具体合作模式、以前年度的业务往来及收入确认情况等,说明百度入股公司的具体目的,未来12个月内是否存在对上市公司资产、业务、人员等进行整合的计划。


深交所要求汉得信息说明上述表决权委托事项是否存在规避限售和相关承诺的情形,以及表决权委托双方是否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如构成一致行动人,说明公司控制权是否发生变化。


此外,汉得信息还需结合陈迪清、范建震及百度表决权比例、双方是否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公司董事会提名安排、经营决策权安排等,并对照《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规定,说明公司认定实际控制人仍为陈迪清、范建震的原因和合理性。


“百度是否存在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的计划,是否存在谋求公司控制权的计划”,深交所问询函显示,截至目前,陈迪清和范建震累计质押比例达72.63%,二人承诺本次股权转让款将有不低于80%用于解除质押安排,请公司补充说明陈迪清、范建震股份解除质押后的具体安排,是否存在进一步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以及两年的表决权委托期限届满后的下一步安排。


新京报记者 林子 编辑 程波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