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顾志娟 程维妙)去年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对国企中长期激励作出了明确界定,包括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国有科技型企业分红和股权激励以及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5月16日,在完善激励机制激发企业活力通气会上,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谈及中长期激励机制改革下一步打算时表示,2019年要着重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措施落地。“我们要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具体办法进行细化,同时也要在现有基础上不断扩围,并针对目前已出台的国家层面关于国有科技型企业实施股权、分红激励的具体办法,在现有基础上不断推进中央企业落实。总体来讲就是要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


二是切实转变国资委的管理方式。按照国家放管服的要求,和国有出资人机构实施监管要求,下一步对国有科技型企业的股权和分红激励的工作,更多地是放在事中指导和事后等环节,鼓励企业大胆探索,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是强化中央企业主体的作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等实施主体就是中央企业,中央企业根据自身特点自身情况,经过审慎深入的研究而做出科学的判断和决定,所以要求中央企业要制定好整个集团中长期激励计划和实施的办法,把工作的重点更多聚焦在科技创新和充分的竞争领域。总的来讲,就是要通过一系列举措,使2019年中长期激励在原有的基础上更上一层楼。


翁杰明表示,目前中央企业在股权分红激励方面进度参差不齐,有的企业相应的工作做在前头,还有些企业并没有迈出实质步伐。


“针对这些企业,只要实际上具备相应的条件,就要要求2019年必须破冰,具体的举措是中央企业、集团在自身范围内选择1-2家具备条件的企业试点,然后由点及面地推开。”翁杰明提出,今年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覆盖面将力争比去年新增数再增加50%,即努力新增30家左右。


此外,要选择更多的具有改革积极性也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在过程中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总结经验。“就是希望通过努力,更多地留住吸引人才,更多地调动科技型人才的积极性,使科技型企业和相应的骨干在推动科技创新方面做出应有的贡献。”翁杰明说道。


新京报记者 顾志娟 程维妙 编辑 王进雨 校对 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