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潘亦纯 陈鹏)7月23日,银保监会发文称,为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公司产品开发管理行为,压实公司产品管理主体责任,提升行业产品整体质量,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在前期工作基础上,银保监会组织开展了第二次财产保险公司备案产品条款费率非现场检查。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近日,银保监会向20家财险公司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具体包括富邦财险、中华联合财险、太保产险、泰山财险、史带财险、锦泰财险、都邦财险、渤海财险、中煤财险、众安在线、华安财险、安盛天平、前海联合财险、鼎和财险、太平财险、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英大财险、大地财险、安诚财险及利宝保险。


根据银保监会检查的结果,可以发现上述财险公司的部分产品大多存在备案产品含涉车责任,违反关于备案产品管理范围的相关规定;引用已废止标准;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未区分被保险人是否拥有社会医疗保险等不同情况;退保规定不明确;条款要素不完备、不合理;费率调整条件不清晰、不明确;保险责任不清晰、不明确等多项问题。


例如富邦财险就存在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未区分被保险人是否拥有社会医疗保险等不同情况;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情形下违规退还保费;部分免责内容未作出明显提示等总计七大问题。


因上述20家财险公司的部分产品出现违规,银保监会责令公司立即停止使用问题产品,限期整改,并对其中情节严重的11家公司采取禁止申报新备案产品3至6个月的监管措施。


例如锦泰财险,其在接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被禁止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农险产品除外);英大财险也存在类似情况,其也是在接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被禁止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农险产品除外)。


新京报记者 潘亦纯 陈鹏 编辑 刘晓阳 校对 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