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林子)10月14日晚,*ST盐湖发布2019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今年前三季度,*ST盐湖预计亏损5.8亿元-4.8亿元,尽管亏损,公司业绩相比于去年同期亏损12.13亿元预计将同比回升39.56%-47.80%。


今年第三季度,*ST盐湖预计亏损9800万元-7800万元,相比于去年同期亏损3418.90万元,预计将同比下降128.14%-186.64%。



对于公司预计将出现净利润亏损,*ST盐湖表示,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氯化钾409.18万吨,销售氯化钾367.29万吨,产品销量及售价较去年同期都有所增加。


此外,报告期公司综合利用一、二期项目、盐湖海纳PVC一体化项目、金属镁一体化项目处于持续亏损状态,其中综合利用一、二期项目亏损约4.75亿元,盐湖海纳PVC一体化项目亏损约6.61亿元,金属镁一体化项目亏损约26.98亿元。


*ST盐湖始建于1958年,是中国最大的钾肥工业生产基地,号称钾肥之王。近年来,*ST盐湖已经持续性亏损。


数据显示,*ST盐湖从数年前就开始业绩下滑。2016年,*ST盐湖实现营业收入103.64亿元,同比下降4.76%,实现归母净利润3.41亿元,同比下降38.95%。


到了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6.99亿元,同比小幅上升12.88%,但归母净利润却为-41.59亿元,由盈转亏,同比大幅下跌1318.77%。


2018年,*ST盐湖情况稍有好转,但依旧亏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8.89亿元,同比增长52.91%,实现归母净利润为-34.96亿元,同比增长15.94%。


*ST盐湖在2018年年报中表示,主要业务板块分布中,氯化钾业务、碳酸锂业务为公司报告期利润的主要来源,镁板块、化工板块报告期亏损较大。


巨额亏损之下,9月30日,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天作出裁定,受理格尔木泰山实业有限公司对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即盐湖股份,或*ST盐湖)的重整申请,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据悉,重整程序以挽救债务人企业,保留债务人法人主体资格和恢复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在法院受理审查案件期间,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对公司的重整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若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的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公司最终的重整方案将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


公告称,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


9月30日,*ST盐湖在公告中表示,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近期将向西宁中院提交关于重整期间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申请。若该等申请获得法院批准,公司重整期间将采取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模式。若该等申请未能获得法院批准,公司重整期间将采取管理人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模式。


新京报记者 林子

编辑 陈诗怡 校对 李世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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