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郭铁)10月28日,上交所就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威龙股份”)违规担保事项,对威龙股份、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实控人王珍海明确监管要求。这已经是威龙股份10月份以来第二次因违规担保被监管部门“点名”。

 

根据威龙股份三季报及对上交所问询函的回复,自2019年9月30日以来,公司控股股东王珍海因涉及多笔金融借款及民间借贷纠纷,所持股份已被全部冻结。王珍海存在利用职务便利、未履行公司内部程序,违规以公司名义对外担保并隐瞒相关担保及债务的情况,共有7笔违规对外担保,累计涉及借款本金金额2.5亿余元。早在10月10日,上交所已就王珍海股份质押、冻结事项向威龙股份明确监管要求。

 

10月24日,威龙股份因卷入王珍海与龙口市兴龙葡萄专业合作社、山东威龙集团公司、山东龙口酿酒有限公司等三起金融借款纠纷案,被原告烟台银行龙口支行起诉至法院,威龙股份名下3处房产和3宗土地已被法院查封,用以归还原告1.5亿元欠款及利息。

 

此外,10月7日,山东龙口农村商业银行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申请对王珍海所持有的威龙股份6.47%股份进行冻结;10月14日,因卷入民间借贷纠纷,王珍海所持有的约1.36亿股被司法冻结;10月15日,因财产保全纠纷,中国农业银行天水分行申请对王珍海所持有的威龙股份全部股份轮候冻结。

 

威龙股份曾提醒,王珍海正在积极处理相关事项,争取尽快解除股份冻结。若控股股东被冻结股份被司法处置,可能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果法院判决公司应当对上述担保事项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将对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新京报记者 郭铁 

编辑 祝凤岚 校对 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