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中国香港证监会(SFC)发布了《有关虚拟资产期货合约的警告》(以下简称《警告》)和《立场书:监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立场书》)。中国香港证监会获赋权向进行《证券及期货条例》所界定的“受规管活动”人士批给牌照。


中国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表示,将向虚拟资产交易所发放牌照,新的监管条例将涉及反洗钱、市场操纵、公平交易等问题,会要求数字资产交易平台为潜在风险提供保险拨备。


《立场书》声明称,证监会无权向买卖非证券性虚拟资产平台发牌照或执行监管。在现有监管框架下,只有向客户提供证券型虚拟资产或代币交易服务的平台,才属于证监会的监管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同日在香港金融科技周会议上,欧达礼公开表示,将对虚拟资产行业进行全方位监管。


将接受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牌照申请


《立场书》提到,将会开始接受致力于且有能力遵守预期发牌准则和持续操守规定的平台营运者提交的牌照申请。


不过《警告书》中提到,至今为止,没有任何人获证监会发牌或认可在中国香港销售或买卖虚拟资产期货合约。


《立场书》同时提到,在此阶段,中国香港证监会将致力对提供虚拟资产交易、结算及交收服务并对投资者资产有控制权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即中央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进行规管。如平台仅就直接点对点市场提供交易服务,而其投资者通常保留其本身资产(不论是法定货币或虚拟资产)的控制权,中国香港证监会便不会接纳这些平台的牌照申请。


其同时提到,如平台为客户进行虚拟资产交易(包括传送买卖指示)但其本身并无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中国香港证监会亦不会接纳它们的牌照申请。


11月6日,香港金融科技周会议上,欧达礼在主旨演讲中称,将对虚拟资产行业进行全方位监管。此外,他还特别强调,“我们的规则是中立的,我们所面临的挑战是,如何在一个瞬息万变的环境中,能贯彻好投资者保护条款,并对创新技术提供有用、详细的指导。”


香港国际新经济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付饶公开表示:“中国香港证监会已经清醒地看到,现时于香港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达数十个,他们可能认为证监会的监管要求过于繁重,宁愿去经营完全不受监管的业务。然而,证监会依然本着保护投资者的角度出发,出台了这个文件。”


无牌营运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可能属违法


为处理与虚拟资产期货合约有关的固有风险,根据《有关虚拟资产期货合约的警告》表示,其他主要司法管辖区的部分监管机构一直对相关活动进行积极审视及考虑采取介入行动,例如完全禁止向散户投资者销售虚拟资产期货合约。


针对牌照的必要性,《警告》中谈到,任何交易平台或人士若在未获适当牌照或认可的情况下发售虚拟资产期货合约及/或就虚拟资产期货合约提供交易服务,均可能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或《赌博条例》(第148章)。违反相关条文的人士可能会被检控,一经定罪,将会受到刑事制裁。


同时,视乎虚拟资产期货合约的形式,它们可能会被视为《证券及期货条例》所指的“期货合约”。除非某项豁免适用,否则任何人士若营运销售或买卖“期货合约”的平台,都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获发牌或认可。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警告》同时表示,证监会不大可能会就经营有关合约的业务批出牌照或认可。


香港金融科技集团 HashKey Group行政总裁李启泰公开表示,欢迎中国香港证监会宣布了非常明确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监管框架,我们看到该框架将着力于保护投资者、确保资产托管安全和确保市场诚信,对于香港和亚洲金融科技、区块链和数字资产行业而言,这将起到极其重要的积极推动作用。


新京报记者 张姝欣 陈鹏 编辑 王进雨 校对 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