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子扬)刚被“戴帽”的*ST椰岛再度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6月13日晚间,“保健酒第一股”*ST椰岛发布公告称,由于公司董事长助理乔星任职未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公司时任总经理雷立实际未履行总经理的法定职责,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

  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ST椰岛《关于明确集团高管分管工作的决定》显示,公司董事长助理乔星分管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招投标、预算管控、审计、投融资业务,且为公司经营决策委员会成员。但经调查发现,公司董事长助理乔星任职未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九)项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第十一条的规定。

  此外,公司时任总经理雷立不是公司经营决策委员会成员,不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ST椰岛内部决策审批流程显示,公司生产经营性工作(包括对务业务、投资业务、项目立项、综合管理业务及销售业务等) 均不需经过时任总经理雷立审批。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项、《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决定对*ST椰岛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并要求*ST椰岛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证监会海南监管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ST椰岛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将严格按照证监会海南监管局的要求,督促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事实上,这并非*ST椰岛今年首次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5月24日晚间,*ST椰岛曾发布公告称,针对*ST椰岛违规发布年报一事,已收到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部门对*ST椰岛出具警示函,董事长冯彪将被监管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