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子扬)7月8日,奥瑞金发布公告称,此前与加多宝签署的债转股协议,因加多宝方面尚未按期履行《意向书》约定的前期相关事项,公司将采取措施,督促对方按照条款的约定执行。

  今年4月24日,奥瑞金和控股股东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简称“加多宝中国”)、清远加多宝草本植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清远加多宝”)签署了《关于债权转股权事宜的合作意向书》,约定奥瑞金有权对加多宝中国及其关联公司的债权人民币5.03亿元,及按年化6%利率计算至转股日的应付利息,置换加多宝集团重组后的拟上市主体或清远加多宝的部分股权,奥瑞金有权选择最终的被入股主体。

  巧合的是,两天前加多宝旗下公司也因商标注入问题被中粮包装提出仲裁。7月6日晚间,中粮包装发布公告称,加多宝在香港注册的王老吉公司(为加多宝商标持有公司)尚未按增资协议履行其应向清远加多宝草本注入加多宝商标作为实物出资的承诺,公司旗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中粮包装投资已于2018年7月6日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就相关事宜对王老吉公司、智首及清远加多宝草本提出仲裁申请。

  业内人士指出,奥瑞金此次发布的公告,或与上述商标注入问题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