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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食药监局发布药品质量公告,5家企业生产6批次药品存在性状、二氧化硫残留等问题

  新京报讯 (记者岳清秀)7月28日,重庆食药监局发布“2017年第3期药品质量公告”,吉林万通药业集团梅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生产6批次药品不合格被通报。不合格项为性状、总灰分、重量差异、二氧化硫残留量等项目。

  公告显示,标示为吉林万通药业集团梅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妇科调经片不合格,问题是重量存在差异。此外,标示为四川润澳中藏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僵蚕、地龙不合格;标示为福建恒信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姜半夏不合格;标示为四川康皇泉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穿心莲不合格;标示为四川滋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党参不合格。

  新京报记者查询发现,这已经不是吉林万通药业集团首次“上榜”。刚刚过去的7月,万通药业集团郑州万通复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被处罚,原因是生产、销售劣药“麝香壮骨膏”。此前,2016年3月7日、2016年11月2日、2017年2月23日,该企业曾因为生产劣药“诺氟沙星胶囊”、“卡托普利片”被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