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监总局通报20批次防晒类化妆品不合格,8批次产品被认定为假冒产品

  ■ 医药曝光台

  新京报讯 (记者刘虹麟)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发布通告显示,18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防晒类化妆品抽检不合格,其中包括温碧泉、采诗、婷美等知名品牌。不合格原因包括未检出批件及标签标志的防晒剂、检出标签未标志防晒剂、未查到产品批件配方或批件名称与产品名称不一致等。

  温碧泉透清莹防晒乳6次上“黑榜”

  此次被采样的单位包括青海、宁夏、山东、西藏、重庆、四川、山西、浙江等地的商铺。其中,包括广州市巧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温碧泉透清莹防晒乳、广州市采诗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采诗美白防晒乳、仙迪达首化妆品(深圳)有限公司(委托方:深圳市仙迪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伊贝诗美白隔离防晒霜等在内的10批次产品不合格。

  广州市采诗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采诗美白防晒乳(批号31703/20180317)不合格原因为未检出标签标志的防晒剂成分。11月17日,公司质量部相关负责人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款产品因此前广东省食药监总局抽查出类似问题后,已于2015年8月停产,公司也对美白防晒类产品全面召回,此次抽查出的不合格产品可能是遗漏的。

  广州市巧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温碧泉透清莹防晒乳SPF30 PA++(批号BBIZ0905/20190104),因检出产品外包装标示批号与最小包装不一致及标签未标志防晒剂被通报。新京报记者拨打其官网上的电话却未能打通。据了解,自2016年8月9日至2017年11月13日,温碧泉透清莹防晒乳已6次登上防晒类化妆品“黑榜”。

  婷美、丸美防晒产品被认定为假冒

  经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现场核查,并经生产企业确认,包括广州市卡妮尔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卡妮尔美白防晒霜(白皙焦点防晒乳)、广州市娇兰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婷美多重量美白防晒乳、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方:广州丸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丸美激白防晒精华隔离乳和丸美嫩白防晒乳在内的8批次产品认定为假冒产品。

  新京报记者通过企业官方网站上的电话,与婷美多重量美白防晒乳的生产企业广州市娇兰化妆品有限公司取得联系,询问其是否知道“被假冒”及查处情况。接听人员表示,公司已向相关部门做出回应,且被查处产品并非公司生产,其他则无可奉告。

  丸美激白防晒精华隔离乳和丸美嫩白防晒乳的生产企业广东丸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则在新京报记者打通电话说明来意后,直接挂断电话。新京报记者随后在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查询发现,丸美激白防晒精华隔离乳不合格也并非首次,其在2016年10月11日曾因实际检出成分与产品批件不符的问题被通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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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纯正堂28批次药品不合格

  新京报讯 (记者刘虹麟)11月17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发布通告称,标示为广西纯正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愈酚喷托异丙嗪颗粒,吉林双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等8家企业生产的39批次药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主要为消炎、止咳、退烧类药物。

  其中,广西纯正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28批次愈酚喷托异丙嗪颗粒及佑华制药(乐山)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愈酚喷托异丙嗪颗粒不合格原因为溶化性不达标;

  广西金页制药有限公司和广西润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各有1批次咳特灵片不合格,原因为含量测定不达标;

  甘肃岷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4批次消炎退热颗粒及广西圣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消炎退热颗粒,分别因微生物限度和含量测定不合格上黑榜。

  此外,江苏普华克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利巴韦林滴眼液装量不合格,吉林双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胆红素含量测定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