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徐倩)员工自愿购买公司股票,赚了算自己的,赔了股东兜底,闽系房企阳光城率先开出了员工持股的“诱惑”。

  今日,阳光城发布《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管理层倡议员工增持公司股份自愿提供保证的公告》。

  公告称,控股股东积极响应上述管理层倡议,自愿提供以下保证:即凡公司员工于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净买入的阳光城股票,且连续持有 12个月以上,若因在前述时间期限增持阳光城股票产生的亏损,控股股东将以自有资金予以补偿;若有股票增值收益则归员工个人所有。

  此前的10月18日,阳光城发布公告称,收到公司管理层提交的《关于向公司员工发出增持公司股票的倡议书》,此次倡议是基于其对公司投资价值判断以及对企业未来经营发展的信心,并不与公司业绩挂钩,员工按市价在二级市场进行自主购买公司股票,买入披露期间为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今年前三季度,阳光城的业绩大增,实现销售额1090.02亿元,权益销售额838.03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比上年同期增长135%- 185%,至14.54亿元-17.63亿元,基本每股收益在0.36元-0.44元。

  今日,阳光城每股报收5.28元,上涨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