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邢世伟) 今日,最高院发布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称,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法院将对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并向社会公布名单信息。最高院方面透露,法院将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被执行人情况通报给相关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融资信贷、市场准入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最高院称,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法院2008年至2012年执结的被执行人有财产的案件中,70%以上的被执行人存在逃避、规避甚至暴力抗拒执行的行为,自动履行的不到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