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有“调解”字样的警车开进诸暨市枫桥镇郭店村,调解员现场调解。


6月14日下午,枫桥镇乐山村低保户杨铁明的住房严重漏雨,得知情况后,枫桥派出所副所长吴嘉军带志愿者前往维修。摄影/田雨

  中央政法委、综治委纪念枫桥经验50周年,推动使用民间调解员等措施,用法治思维化解社会矛盾

  今天,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和浙江省委联合召开纪念毛泽东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

  枫桥,浙江诸暨的一个小镇。如今,发源于这个小镇的一条经验,已经被全国学习了半个世纪。这条经验治理社会的方式,与习近平倡导的“走群众路线”一脉相承。

  专家认为,当前多方利益诉求和社会矛盾复杂,社会治理问题日益突出,“枫桥经验”,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思路。

  浙江省诸暨市正在强制拆除城乡所有违建,这项工作引发诸暨上下震动。

  作为全国有名的富裕地区,诸暨集中大量民营企业,小厂房、小企业很多,违法占地和违建不少,一次性拆除,各方抵触情绪很大。

  拆违已持续半年,10月临近截至尾声,没有引发矛盾激化,也没有重大群体性事件,没有上访。

  当地官员将此归结为“枫桥经验”的功劳。

  拆违建,先拆领导的

  “枫桥经验”的核心是依靠和发动群众,矛盾不上交

  从年初开始,诸暨全市包括市区和农村所有“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一律拆除,每10天启动一轮新任务,各责任主体每10天必须拆除100平方米,以此推进,直到全部拆完。

  诸暨市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陈善平说,当地在强制拆除开展之前,就启动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走访民意。

  由政法委、综治委监督,主管部门负责调查走访,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要求被作为工作要点。

  比如有些拆违中,对确实影响生产,住房困难的居民,按照政策,落实土地或房屋。

  工作启动后,第一步先拆领导干部占用土地违建,其次是党员和普通干部的违建,第三步拆除企业的违建,最后拆老百姓的。

  这与拆迁不透明,不彻底,选择性执法有很大不同,老百姓“不患寡,而患不均”,先有纪委介入督办,前面三类人违建先拆,百姓就没有太大怨言。

  陈善平说,“我们只要依靠枫桥经验开展工作,老百姓不会不满意。”

  枫桥经验源于上世纪60年代。诸暨市枫桥镇是其发源地。

  1963年2月,中央决定在全国开展社会主义教育活动。枫桥的干部群众发现,与其把“四类人”抓起来,交上去,不如说理,让他们在当地接受改造。

  最后,枫桥镇没有抓人,让他们在基层接受教育。这与其他地方的做法有很大不同。毛泽东对此肯定说“这就叫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

  随后,公安部派调查组到枫桥总结经验,形成了报告。当年11月20日,毛泽东批示要求“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全国”。

  “枫桥经验”的核心是“依靠和发动群众,矛盾不上交”。

  调解要靠“老娘舅”

  成立调解总会和专项调解中心,成员基本为民间人士,工资纳入财政

  现在通讯发达,人们遇到问题,很容易发微博。要想“矛盾不上交”,并不容易。

  记者调查发现,为此,当地整合20项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分解到各级管理部门。

  这些项目包括“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公共服务一体化”、“矛盾纠纷调解体系”、“舆情研判导控服务平台”、“基层信访三诊工作法”等。

  为了让矛盾不激化,诸暨市建立“枫桥式矛盾纠纷调解体系”,这个体系的核心是“依靠群众、发动群众”。

  诸暨市委、市政府成立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调解指导中心和调解总会。调解指导中心挂靠在司法局,负责对全市的调解机构培训、考核、发放资金等;调解总会则是民间组织,协调工作。

  在这两个机构下,各镇每个村成立一个调解委员会,调委会成员都是当地德高望重、有威信的人士,俗称“老娘舅”。工作不白干,每调解成功一个事件,奖励50元到200元。

  陈善平告诉记者,遇到重大事件或矛盾突出的群体事件,调解总会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举行听证会。

  医疗、工商、交通事故等矛盾比较集中的领域,分别成立了6个调解中心,它们均为第三方组织,成员也基本都是民间人士。

  陈善平说,如果遇到医疗纠纷,当事人可能会比较抵触卫生局介入,但是对第三方调解中心,就更容易接受。

  调解员的报酬有的按月领固定工资,有的按调解成功的案例奖励,资金纳入市、镇两级财政。

  枫桥镇的杨茂夫退休前曾担任过副镇长、乡党委书记,退休后一直做调解员。

  他说,每个村十户推选一位信息员,每月有事没事,都要向村调委会报告社情民意。平时邻里之间的纠纷、小矛盾依靠信息员化解,“事情在萌芽时期,一次骂人,一次打人就介入”。

  有些调解员已形成品牌,诸如“老杨”、“老朱”、“江大姐”等,他们在当地名声很大。

  处理群体事件不派大批警察

  当地意识到,民众法律意识增强,简单粗暴方式已不合时宜

  今年3月,枫桥镇钟瑛村,一人骑摩托车将村里一男子撞伤致死,因为赔偿款谈不拢,死者家属组织几车人,准备去闹丧。村里平安专管员骆志军听闻后,遂通知镇派出所。

  镇派出所副所长吴嘉军,带上调解员“老杨”,两个民警及村组干部到钟瑛村口,将他们拦下。经劝阻,当事人愿意坐下接受调解。

  如果按照原来执法思路,可能会调集警力赶赴现场,而通过平安专管员、调解员,只有五六个人就化解了矛盾。

  这是枫桥派出所开创的新模式:建立从派出所到群众家门口的联络线,全镇分为三个警务站,共12名民警,28个村建立警务点,由村内选举的平安专管员负责。

  这些平安专管员装备带有定位功能的手机,每个人在哪,警务站均一目了然。平安专管员负责收集信息,上报辖区内的不安全因素,所上报的信息也列入考核。

  当地政法部门意识到,民众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简单粗暴的管理方法已经不合时宜,用法治思维,在法治的框架内,解决社会矛盾。

  对调解员来说,调解不是没有原则的“和稀泥”,必须依法调解。

  在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牛太升看来,应该让更多的社会管理经验,特别是群众自治的经验法律化、制度化,由经验上升为制度,从而形成公开持久的规范。

  法制化,老经验换新颜

  高层重视依靠群众化解社会治理难题,解决社会矛盾

  “枫桥经验”一直被中央高层重视。但当前矛盾,已与50年前明显不同。

  袁振龙是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所副所长,也是“创新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构建‘大综治’格局”课题负责人。

  他认为,改革开放30多年,相比经济发展程度,社会管理相对滞后。我国将长期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如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社会分配、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如果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影响大局。

  在他看来,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向创新社会管理要答案。这也是社会管理选择“综合治理”模式的根本原因。

  中央党校教授向春玲曾受邀前往中南海,和中办有关负责人探讨社会管理创新的思路与对策。她说,近年来,征地拆迁、司法公正、劳资纠纷、医患关系等多方面问题,也是中央如此重视社会管理的催化剂。

  对目前社会治理中的难题,高层也很关注。

  习近平很重视“枫桥经验”。他从福建调任浙江工作后不久,即赴枫桥调研。习近平认为,走群众路线,这是我党的传家宝。在改革开放新时期,虽然面临的形势任务都发生变化,但“枫桥经验”没有过时,必须坚持群众路线不动摇,依靠发动群众,建设平安社会,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

  2004年5月11日,浙江省委决定建设“平安浙江”,当地相继创造了综治工作中心、综治进民企、“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民主恳谈、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等工作,“枫桥经验”也被赋予新的内涵。

  浙江省政法委一位干部提出,依靠群众的“枫桥经验”与依法办事相辅相成,很多民间的问题,在法律的框架下通过“枫桥经验”能够得到化解。

  诸暨市司法局通过对调解员的培训,也提高了调解员的法律意识,在依法的前提下去调解,化解矛盾。

  上述政法委干部说,“这样才不至于走偏。”

  (新京报记者王姝对本文亦有贡献)

  新京报记者 涂重航 浙江诸暨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