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 刘刚) 去年12月12日,孝感市公安局纪委书记和政治部主任在办公室发生肢体冲突。新京报记者刚刚获悉,孝感市相关部门作出处理意见,决定给予市公安局纪委书记李如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熊新潮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对两人作出免职处理。

  据通报,2013年12月12日下午,孝感市公安局纪委书记和政治部主任发生冲突后,孝感市委高度重视,当即对两人作出停职处理。

  孝感市纪委组织专班调查。经查,事发当日,李如胜和熊新潮因会议通知的事产生了误会,在办公室发生了争吵和肢体冲突,市纪委随后予以立案。

  2014年1月22日,孝感市纪委常委会根据前期立案调查结果和市公安局党委呈报意见研究认为,李如胜和熊新潮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上班时间,在办公场所发生肢体冲突,社会影响恶劣,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李如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熊新潮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建议对两人作免职处理。1月27日,孝感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市纪委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