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媛) 因租别墅养大量流浪猫狗,导致屋内一片狼藉,房主张女士将小动物保护协会会长芦荻告上法庭。今日,海淀法院通报一审判令芦荻向房主支付六万余。

  张女士认为,芦荻的猫狗将屋内家具造成不同程度的缺失和毁损,因此要求赔偿。年过八旬的卢荻通过律师提出反诉,表示自己是动物保护人士,猫狗只是使得房屋有些脏乱,别墅有些许毁损,因此提出要求返还剩余租金及押金,支付违约金。

  法院一审认为,虽然合同中注明老太太可携带猫狗入住,但基于常人理解,应指允许住户携带宠物,而芦荻作为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成员,其携带的猫狗系社会上遗弃的猫狗等动物,而在别墅中大量饲养动物并不适宜。

  但考虑房东强行让芦荻搬家也不妥当,最终做出上述判决。目前,芦荻已提出上诉。

  追访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中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宠物一般指一两只小型猫狗。

  如果是藏獒这类大型攻击性犬,一般也会注明,不作为宠物理解。

  从本案当事人提交的证据以及法官现场勘验情况看,别墅里的猫狗数量同日常生活经验中的“携带宠物入住”大相径庭。据此,法官做出老太太违约的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