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 张媛) 今天上午,方舟子诉罗永浩侵权案宣判,方舟子胜诉。

  罗永浩在2012年6月的一次演讲中给老罗英语培训机构打广告,称是“方舟子承诺终生免费监督质量”的机构。方舟子旋即以广告侵犯姓名权、肖像权等为由将罗永浩等告上法庭。

  上午,北京市一中院称,老罗科技公司侵犯了方舟子的肖像权,应当删除视频并支付方舟子为此事的合理支出1055元。

  法院认为,罗永浩演讲中“方舟子承诺终生免费监督质量”的说法,可能改变了方舟子微博中“打假斗士方舟子亲自承诺终生揭露的英语培训机构下流品质——罗流氓保障”的原意,但结合上下文,一般观众能够理解出此句话中反讽、调侃和揶揄的意思,因此不构成对姓名权的侵犯。但在罗永浩演讲视频中,不难看出对方舟子的丑化、贬损之意,且显然超出了公众人物容忍义务的范畴,因此应认定方舟子的肖像权受到侵犯。 该判决为终审判决,目前法院已向各方邮寄送达了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