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 范春旭)今日上午,针对群众抗议九峰村规划建造垃圾焚烧发电厂一事,余杭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发布联合通告,劝说在此次事件中实施聚众堵塞交通、毁坏公私财物、行凶伤人、制造传播谣百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 到公安司法机关投案自首。

  昨日,杭州余杭区中泰乡九峰村,五千余人集体抗议规划建造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村民讲述,聚集群众封堵路经当地的省道和高速公路,并与警方发生冲突,造成多人受伤送医。

  从5月9日起,不断有城区居民和中泰乡村民到规划建造垃圾焚烧发电厂的九峰村聚集,余杭官方9日也曾发布《关于九峰环境能源项目的通告》,声明:不征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项目一定不会开工:建设过程中将邀请群众全程参与,充分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发布通告称,在项目没有履行完法定程序和征得大家理解支持的情况下,一定不开工。但当地民众反应垃圾焚烧厂项目还在悄悄动工,自9号以来,开始不断有群众到中泰街道办事处、九峰村抗议。(本报今日报道)

  今日上午余杭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联合通告,称《关于九峰环境能源项目的通告》发布后,少数人依然继续煽动、蛊惑部分群众长时间占据02省道,直至堵截杭徽高速,拦截过往车辆,围攻追打前往依法处置的公安警力和无辜群众,推翻甚至焚烧车辆,严重彰话L交通秩序,侵犯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对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凡在此次事件中实施聚众堵塞交通、毁坏公私财物、行凶伤人、制造传播谣百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必须主动到公安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交代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争取从宽处理。违法犯罪人员的录友应主动配合公安司法机关开展工作,积极规劝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对投案自首的违法犯罪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子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对拒不投案自首,潜逃或者继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司法机关将坚决采取措施缉捕归案,并依法严惩。

  官方的联合通报,还配有有群众掀翻、烧毁警车,以及殴打民警的视频。

  联合通告中还指出,任何单住和个人不得窝藏、包庇违法犯罪人员。为违法犯罪人员通风报信,提供隐匿场所、财物、交通工具等便利条件帮助逃匿,或者帮助伪造、毁灭证据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通告称鼓励公民积极检举揭发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检举揭发或提供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安司法机关将予以保密。经查证属实的,视情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对检举揭发的公民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