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首席记者 关庆丰)今天上午,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对于社会关注的婴幼儿配方食品,草案规定,企业不得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草案规定,国家对婴幼儿配方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保证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

  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使用的生鲜乳、辅料、食品添加剂等,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应保证婴幼儿生长发育所需的营养成分。

  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将生产原料、产品配方及标签等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