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在司法文书上签字。昨日,刘志因猥亵儿童罪被法院从重判处五年徒刑。 法院供图

  希望轻判;法院认为多名受害者不满12岁,被告人长期多次实施侵害应严惩,从重判处其5年徒刑

  新京报讯 35岁的刘志(化名)在5年内猥亵了7名男童。近日,丰台法院以猥亵儿童罪从重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

  检方:

  受害男童长期遭猥亵

  检方指控,从2009年至2013年,刘志通过利诱、哄骗等方式,在公园小树林、池塘边及暂住地等地点,先后对7名男童进行猥亵。受害者最小的11岁,最大的13岁,大多数都遭到刘志长期猥亵。

  多名男童证实,如他们不同意,刘志会殴打他们。事后,刘志会给他们钱或带他们吃麦当劳等。

  被告人:

  事后都给“封口费”

  “做这些事是有原因的。”庭审时,刘志说,他2007年来北京,被朋友骗进传销组织。其间,被强迫吃发霉饭菜、被多次殴打。此后,他开始对成年人有了戒备心理,因而喜欢上了小孩。

  “我跟妻子感情很好,但我控制不了想见到那些孩子。”刘志说,家人、小男孩是他唯一的交际圈,他也是一个三岁男孩的父亲。

  刘志承认猥亵行为,但不承认殴打他们,“我都会给每个男孩一点钱,堵住他们的嘴别乱说”。

  刘志的辩护律师认为,刘志的行为属于恋童癖,是心理疾病,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法官:

  心理疾病未影响量刑

  8月27日,该案宣判。

  法院认为,虽然刘志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但其长时间多次猥亵多名儿童,其中多人不满12周岁,严重损害了儿童身心健康,应严惩不宜从轻处罚。

  法官介绍,法庭在量刑时,一般考虑被告人是否有精神类疾病,“有精神类疾病可能影响其自身行为能力,但心理疾病不会影响自己的行为能力”,因此,法庭未采纳辩护律师的意见。

  ■ 现场

  心理疏导 假想用清泉洗洗脸

  丰台法官介绍,宣判后,法院专门邀请了心理专家蔡晨瑞对刘志进行心理疏导。刘志在接受心理疏导时,称总感到很压抑,蔡晨瑞让他深呼吸以平静下来,释放压力和正视自身问题。

  “刘志也感觉自己罪行很严重,总是很自卑,说话都不敢抬头看心理专家。”法官称,蔡晨瑞让他闭上眼睛,想象面前有一潭清泉,“让他捧起清泉洗洗脸和脖子”。

  蔡晨瑞说,一般来说,性心理出现问题,都跟青春期接触的性知识有关,成年后遇到重大挫折、创伤时就会出问题。但真正刺激刘志猥亵男童的原因,目前还不知晓。

  “心理治疗不是一次能完成的。”法官称,以后如何给刘志治疗,暂未确定。

  ■ 追访

  “家长要让孩子走出羞耻感”

  上海瑞金医院临床心理科主治医师徐旭东称,男童如果遭受同性猥亵行为,可能会在人格方面受到影响,对同性产生矛盾心理,“既想亲近又排斥”。

  “家长要做的是让孩子走出羞耻感。”徐旭东说,周围的人不能强调这件事,否则会给孩子造成二次伤害。“家长要取得孩子的信任”,如果孩子们不想提这件事,就去淡化这件事。如果他们没有排斥,家长要告诉孩子,虽然性在传统上很难为情,但“不是孩子的错”。

  徐旭东提醒,家长可以对孩子进行观察,“如果有很严重的不正常行为”,要到专业治疗机构治疗。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