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签署的协议书。

举报人收到款项后的收条。举报人提供

  新京报快讯 (记者赵力 实习生赵吉翔)昨日下午,新京报报道山西吕梁孝义市环保局公职人员郭双龙和其情妇曾签署一份“包养终止协议”,“分手费”达40万元。

  今日上午9时许,孝义市政府新闻办一负责人向新京报介绍了事件最新进展:经初步核实,确认该基本事实存在,孝义市环保局已对郭双龙做出停职处理,当地纪委已介入。

  举报人:钱已收到但青春毁了

  近日,26岁的小莉(化名)向媒体曝光一份自己和郭双龙今年8月签署的协议书。该协议书称,甲乙双方互相爱慕,保持过一段男女关系。2013年7月由甲方(男方)提出结束关系,后乙方(女方)多次上门无理取闹。现甲方希望签订协议和平解决。

  协议规定,甲方先后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共计40万元整,乙方在收到所有款项后应停止一切对甲方及其家人和朋友的骚扰等行为;不得再以双方关系及其相关的任何理由,对甲方提出索要欠款等无理请求,并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甲方及其家人朋友的正常生活。

  “这些钱我都收到了,但我从23岁到26岁三年的青春都被毁了。”小莉说,就算不要钱,也要举报。小莉称,郭在孝义、太原、天津、北京等拥有多套房产,价值数千万元。

  郭双龙被停职 当地经委已介入

  协议书的见证人苏某称,郭双龙为普通职工,曾经和几个兄弟投资过酒精厂,“三两百万元,借的,都亏了。太原的房子买得早,才几十万,天津的房子是给孩子读书用的,现在还背着贷款。”

  15日下午,孝义市政府新闻办一名负责人向新京报证实,被举报人郭双龙为一名事业编制人员,党员身份,现为孝义市环保局阳泉曲环境监察中队的普通职工,曾任该中队负责人。

  今日上午,孝义市政府新闻办一名负责人介绍了事件最新进展:经初步核实,举报人所述基本事实基本存在,孝义市环保局已对郭双龙做出停职处理,并要求其配合孝义市纪委进入核查。

  新京报记者12日和15日多次致电郭双龙本人,但其两个号码均无法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