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首席记者 关庆丰)四中全会提出,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今晚,知名宪法学者、武汉大学教授秦前红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说,我国“冰封”已久的宪法监督制度有望被激活,今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望成立专门机构行使违宪审查权,各级权力部门的违宪行为将被纠正。

  四中全会公报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这是公报里最大的亮点。”秦前红说,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宪法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

  秦前红说,根据宪法第67条,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过去这一条文基本处于‘冰冻’状态,没有形成一个具有可操作性的机制,今后宪法第67条可能被激活。”

  中央党校政法部主任张恒山告诉新京报记者,当前有些党政干部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的意识还是不强。地方政府有的政策或行为范围宪法,比较突出的违宪现象,就是地方党委决定征地拆迁,不经必要的法律程序,由政府直接付诸执行。

  秦前红认为,根据四中全会的部署,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望成立一个专门机构负责监督宪法实施。

  张恒山建议,在现有体制下,由全国人大设立宪法委员会来专门负责宪法监督实施比较可行。宪法委员会要有一定的独立性,不仅能监督违反宪法的行为,同时也要对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行为进行监督。宪法委员会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至少应该和常委会并设,不应该隶属于常委会。

  对于宪法监督机制的操作细节,秦前红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依职权主动解释宪法,还是当他人遇到问题依申请被动解释,这类问题都需要进一步具体措施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