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国军下属柳某在法庭接受审判。新京报记者 尹亚飞 摄

“黑中介教父”赵国军进法庭前,法警正给其去手铐。新京报记者 尹亚飞 摄

“黑中介教父”赵国军(右)及其下属张某(左)正在法庭接受宣判。新京报记者 尹亚飞 摄

  新京报快讯(记者李禹潼)2013年,圈内人称“黑中介教父”的赵国军及其属下把控的博雅兴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简称博雅兴业)等多家房屋租赁中介机构,以自住名义哄骗房主租房后,打隔断群租,赚取租客租金和押金。当房主发现欲赶走租户收回房屋时,赵国军则以重新注册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方式,逃避房主、租客的维权和诉讼。

  9日上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对赵国军被控强迫交易罪一案公开宣判,黑龙江人赵国军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

  检方指控,2013年3月至12月,赵国军在丰台区及石景山区,担任房地产经纪公司经理期间,指使下属先以个人名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将房屋以中介公司名义对外转租的方式变相牟利。在被害人要求收回房屋的情况下,采用强行更换锁芯、卸门以及语言威胁等方式,强迫房主将房屋租赁给中介公司,或强迫房主以多退租金、交纳违约金的方式换取房屋使用权。与此同时,采用拆除隔离、损坏财物等方式,强迫房客退租,并以各种理由少退或不退房客租金。上述行为共造成被害人直接经济损失3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赵国军、张某伙同他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参与或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情节严重,已构成强迫交易罪,依法应予处罚。鉴于赵国军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被害人损失已赔偿,故法院对其予以从轻处罚。

  赵国军公司的主管张某、副总经理柳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故法院对二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综上,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赵国军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张某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柳某犯强迫交易罪,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罚金2万元。赵国军表示不上诉。

  据了解,这是北京市首例对黑中介以强迫交易罪定罪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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