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邢世伟)11月10日,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专题培训会上,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王其江表示,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不能成为政法机关有错不纠的“说客”,也不能为多收代理费成为委托人无理诉求的“代言人”,而是服从法律,服务于法律的正确实施。

  王其江介绍,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容易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在办案单位和信访人之间搭建起有效沟通交流的桥梁。此外,律师还能帮助办案单位发现执法错误、瑕疵,提高审查处理的精准度和公正性,解决纠错难的问题。

  王其江强调,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不是帮助办案单位“和稀泥”“搞摆平”,根本目的是帮助信访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因此,各级政法部门不能摆“花架子”。既要防止把律师值班室简单搞成政法机关的“第二接访室”,只接待咨询、收转材料,不做实质性的化解和代理工作,也要防止搞成律所的“第二收案室”,为追求经济效益,只重视申诉代理,不下功夫做化解息诉工作。

  王其江说,“律师不是受雇于政法机关,不能成为政法机关有错不纠的‘说客’,也不能为多收代理费,成为委托人无理诉求的‘代言人’,而是只服从法律,服务于法律的正确实施。”

  最后,王其江表示,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首先要保障律师对案件的知情权,政法机关要主动向律师介绍案件办理情况、前期化解情况、信访人基本情况、主要诉求和不息诉的原因等内容。同时,要保障律师的阅卷权和申请调取证据权,不得以各种理由推诿搪塞。对于律师的法律意见,政法机关要认真研究,及时处理。对律师认为案件可能存在错误或瑕疵的,应当认真审查,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及时启动程序依法纠正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