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涂重航)全国政协委员、青年歌唱家陈思思今年建议推进广场公共文化建设。在3月2日到驻地报到时,她更是为广场舞“撑腰”,坦言自己也曾陪母亲在三亚跳过广场舞,建议国家应发展广场舞文化。3月3日,在政协文艺界别的驻地,陈思思接受了新京报的专访。

  建议政府加大广场文化扶持力度

  新京报:你今年的提案是关于广场公共文化建设的,除了广场舞之外,还有其他内容吗?

  陈思思:广场文化建设涵盖面非常广,现在我们都在谈基层公共文化体系建设,那么广场文化就是其中一个重要部分。

  我的提案建议,政府要加大扶持力度,包括广场文化的基础建设,广场舞台建设,一些必备的、好的设备配置等,包括丰富广场文化的内涵,比方说提供形式多样的内容。这些都是广场文化建设的一部分,并不仅仅指的是广场舞。

  新京报:有报道说,一些大妈们把广场舞跳到了国外引起了争议,有年轻人认为她们并不能代表中国形象。你支持中国人把广场舞跳到国外吗?

  陈思思:我觉得任何一个健康的积极向上的舞蹈,都能够带到国外去,有这样的机会向世界展示,让世界看到,我觉得都是好的。但争论广场舞是否代表了中国唯一的形象,我觉得不能这样等同来看。而且不一定就是大妈们才会跳广场舞,很多年轻人、小孩也会跳广场舞,其实广场舞是一个很宽泛的话题。

  广场文化也需要自治

  新京报:你所指的广场舞是什么样的?

  陈思思:里面的内涵很丰富,首先音乐作品要积极向上,能让大家都喜闻乐见接受的一种音乐表现形式,还要通过一种非常协调、优美的,或者说是非常阳光的呈现方式来展示,体现我们这样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一种城市风貌,或者一种基层文化的特色。

  新京报:我们知道很多广场舞的伴舞曲都是很流行的歌,比如小苹果等,你对各地都跳这样的舞曲怎么看?

  陈思思:我提出规范广场文化的提案,其中就包括我们要在各个基层,因地制宜的开展一些广场文化的建设。比方说在陕北,可能他们更习惯于腰鼓,东北可能是大秧歌,南方可能更习惯于一种扇子舞等其他类型。

  新京报:你具体的建议是什么?

  陈思思:我觉得一方面政府要有经费保障,同时广场文化也需要自治。我们可以自己成立协会,通过志愿者的方式,自己管理,也能有序有效的把广场文化开办得更加丰富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