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李禹潼 通讯员张仁强)昨天下午,首都机场男性乘客柴某因冒用他人身份证乘机,被机场警方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昨天下午4点左右,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安检现场,安检员发现一名男性旅客疑似冒用他人身份证,随后报了警。

  经机场民警调查,该旅客真实身份为柴某,因着急回南昌办事,但身份证丢失,便使用姐夫李某的身份证购买机票,怀着侥幸心理通过安检时被当场发现。

  排除其他违法犯罪嫌疑后,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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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提示广大旅客,乘坐飞机时应使用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证件丢失、过期的可以到航站楼警务工作站办理《临时乘机证明》,使用伪造的居民身份证、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天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