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李丹丹)8月22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其官网公布了《关于加强国家网络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推进急需重点标准制定”,加快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网络安全审查、网络空间可信身份等领域的标准研究和制定工作。

  网络安全标准化是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网络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应用,网络安全形势日趋复杂严峻,对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此次意见提出,按照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要求,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在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涉密网络等领域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优化完善推荐性标准,在基础通用领域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视情在行业特殊需求的领域制定推荐性行业标准。原则上不制定网络安全地方标准。

  此外,意见明确,加快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网络安全审查、网络空间可信身份、网络空间保密防护监管、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的标准研究和制定工作。

  2014年5月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称,我国即将推出网络安全审查制度。该项制度规定,关系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系统使用的重要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应通过网络安全审查。

  此外,网络安全审查制度规定对进入我国市场的重要信息技术产品及其提供者进行网络安全审查,审查重点在于该产品的安全性和可控性,旨在防止产品提供者利用提供产品的方便,非法控制、干扰、中断用户系统,非法收集、存储、处理和利用用户有关信息。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产品和服务,将不得在中国境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