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刘洋) 微信公号“酒业家”发表涉及红星公司的评论文章,被后者认为“包含大量不实负面信息和误导性言论”,将公号及网站运营者北京酒家世纪传媒技术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该公号和网站首页连续30日刊登公告澄清事实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50万元。新京报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怀柔区法院判决,该公号连续推送5天道歉文章,这在法院判例中尚属首次。

  去年12月8日,功能介绍为“中国酒业第一新媒体”、“100万酒业高管每天阅读”的微信公号“酒业家”发表名为“销量下滑、市场动荡、库存高压、人心离散,动荡路在何方?”的文章,直指红星公司,并被多家媒体转载。

  原告认为,被告文章中将原告公司正常的人事变动恶意夸大,虚构经销商退出,称其原有经销体系开始瓦解,涉及明显贬义的不实信息和误导性言论,及带有负面倾向性、定论性的评述,给原告造成非常恶劣的负面影响,严重侵害了其名誉权。原告当月销售金额比去年同期减少3600余万元。

  被告认可其在公号和网站均刊登过该文章,并表示该文已删除。被告认可构成侵权,同意在网站上致歉3天,在公号道歉1天,同意5万以内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焦点在于被告方是否构成名誉侵权。被告文章标题、原告多名管理人员辞职、原有经销体系开始瓦解等表述均不属实,并缺乏合理性解释。被告作为酒行业的专业媒体,未尽到注意义务,致使涉诉文章内容失实,存在较明显的主观过错。被告方公众号有十几万关注,且多数为经销商,经多家媒体转载,造成读者对原告的误解,使原告社会评价度降低,对原告方造成损害。因此,法院认定被告存在名誉侵权。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在其微信公号及网站首页刊登声明向原告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微信公号保证连续五日推送,网站上刊登时间为连续七天,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