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赵凯迪)2016年12月11日凌晨,陕西咸阳秦都区艾果KTV发生纵火案,参与处置案件的4名警察被烧伤。近日有知情人爆料称,该KTV的实际股东为秦都区一名科长。对此,秦都区宣传部今日回应记者称,区纪委已介入调查。

  新京报此前报道,2016年12月10日晚,晁某某和朋友在位于秦都区世纪大道的某KTV饮酒唱歌,因琐事与其他包间客人发生冲突。次日凌晨,晁某某携汽油返回KTV,3时40分左右将汽油点燃。事件造成参与处置的1名民警、3名特警不同程度地烧伤,其中2人伤情严重。

  2017年1月3日,有网友爆料称,上述发生纵火案的KTV为艾果KTV,其幕后老板为秦都区商务局管理科科长贾某。

  记者得到的一份《艾果公司股权转让书》显示,甲方焦某将艾果公司5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贾某。知情人称,协议中的乙方贾某就是咸阳市秦都区商务局管理科科长。

  股权转让协议称,乙方贾某应在本协议签订当日向甲方焦某支付2292000元转让款。甲方收款后应暂停对艾果公司及艾果KTV的经营,由乙方享有经营权及人事管理权。协议第二条“委托持股情况”中称,乙方为艾果公司的隐名、实际股东。

  新京报记者1月4日上午从秦都区宣传部获悉,关于网曝该区商务局干部贾某参与艾果KTV经营活动一事,区纪委高度重视,目前已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