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记者郭超)近日,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了《南京市促进网约自行车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将电动自行车列入共享单车范围,而此前,共享电动单车曾在北京、深圳等地被“封杀”。今日,长期关注共享单车的互联网行业专家律师赵占领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南京市的做法是一种市场信号,但仍需关注其管理方式。
南京交通运输局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主要从政府责任、平台责任和使用者三方面进行了相关规定。
备受关注的共享单车如何停车的问题,也在征求意见稿中有所体现。赵占领认为,南京并不是第一个出台相关规定的城市,此前已经有成都、广州、上海等相继有政府部门制定或者行业制定的规范推出。从停车管理方面看,南京的这版征求意见稿,更加明确的划分了停车管理的责任部门。明确了城市管理部门负责车辆乱停放的管理,公安交管部门负责给车辆上牌登记,区政府负责各自的停放区施划和管理。
赵占领说,共享单车确实便利了人们取还车,使自行车充分发挥了“最后一公里”的接驳作用,但乱停车的问题从法律方面看或从城市管理方面看都需要规范。从各地陆续推出的管理措施,将共享单车引导到合适的区域停车是各地的共识。
南京版的“共享单车管理办法”中最突出的一点是将电动自行车纳入政府鼓励发展范围。记者了解到,这也是国内首个将电动共享单车写入的管理规范。此前,共享电动单车发展初期就被管理部门叫停,在深圳、北京等多地都遇到过相同的命运。而南京市将共享电动单车纳入鼓励发展范围,是一个新的尝试。
赵占领认为,共享电动单车与单车不同,由于是电力驱动,速度快,需要用户有一定驾驶能力,存在比单车更高的安全隐患,所以各地都对共享电动单车持谨慎态度。南京市的无疑是一种市场信号,但仍需关注其管理方式。需要明确的是,投放市场的电动单车,首先要符合电动单车的国家标准,此外,还要有一定的安全保障能力。赵占领认为,从法律角度看,只要符合国家标准,允许上路行驶就可以在平台运营,但各地必然会根据自身特点对这种出行方式进行有区别的管理。
据记者了解到,在被深圳叫停后,某电动单车平台并没有停止开拓市场,而是转而进入了南京市,并向南京车管所提交了上牌申请,并且已于3月7日获得了南京市车管所批复的牌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