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6年度月平均工资为7706元,较上年增加620元,上涨8.75%

  新京报讯 (记者吴为)北京市人社局、统计局日前正式公布了北京市2016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016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92477元,月平均工资为7706元。这一数字比2015年月平均工资7086元增加了620元,上涨8.75%。

  平均工资水平提高了,各项社会保险的缴存金额也会有变化。北京市人社局日前公布了2017年度的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

  社保缴费基数上限定为23118元

  按照社保缴费基数的相关规定,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3118元。

  这是什么意思呢?以养老保险为例,您的月收入如果为30000元,即高于23118元这个上限,那个人缴费比例和单位缴费比例都不能按照30000元作为基数来计算,而只能按照上限23118元计算。简单说,就是收入过高,不能缴得太高。

  因为人社部明确,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记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下限3082元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082元。

  这是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下限。如果月收入在3082元以下,则不能按照实际工资为基数计算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金额,需要按照3082元计算。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624元。如果月收入在4624元以下,则不能按照实际工资为基数计算医保、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金额,需要按照4624元计算。

  追问1

  个人缴纳部分是否会“水涨船高”?

  北京市2016年社会平均工资的上涨,致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下限的上调,这是否意味着缴纳的社保基数一定有变化,缴的社保费用会更多?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解释称,并不一定是这样。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费的基数是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职工缴费的基数是自己的工资。当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月平均工资60%的,则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当然,各地也有更具体的缴费下限规定,如北京市养老保险的下限即为月平均工资的40%,低于60%的标准。)

  如果一个北京职工月薪一直为2800元,那么该职工在实际工资未变的情况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增加了248元。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费率为8%,该职工仅养老保险就要增加个人缴费近20元。

  不过,这位负责人也表示,社会平均工资的60%,是一个地方大多数劳动者能够达到的。多数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员工,是按照本人实际工资缴纳社保的。

  (注:北京市大多数劳动者的平均工资是在7706的60%,即4624元以上的,缴费基数下限的提高并不影响实际缴费基数的提高,因为就像养老保险,你只要工资在社会平均工资的40%以上,就是以你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而不是以缴费基数下限作为缴费基数。)

  追问2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用有何变化?

  北京市人社局昨日明确了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

  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541.2元、失业保险费92.47元。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924.8元、失业保险费55.49元。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616.4元、失业保险费36.98元。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84.92元、失业保险费6.16元。

  基本医疗保险方面,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377.58元;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53.9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