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高敏)6月30日,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发布官方消息称,“广告神医”胡祖秦涉嫌虚假广告罪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这是以“刘洪斌”为代表的电视广告“神医”事件发酵后,由警方抓获并公开发布信息的第一人。对于该案的进展,淮安警方透露,案件正在进一步侦破中,“牵涉的人比较多,还涉及一些电视台需要追究。”

  记者发现,截止发稿时,案件中提及的保健品仍在销售,且其中一保健品曾多次被列入违法广告名单。

  保健品冒充药品销售涉案2000余万

  被刑拘的胡祖秦,曾出现在江西卫视、广西卫视、山东教育电视台等十多个电视台的医药广告节目中,其角色包括甘肃省天水地区医院原副主任医师、著名肝病专家、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主任医师等,在胃病、妇科、减肥、苗医等领域均自称专家,四处鼓吹神奇药效,欺骗观众。

  据当地警方通报,对胡祖秦的抓捕起源于群众举报。今年不断有群众向江苏淮安警方报警,称在看了江苏省内某电视台两个频道播放的养生节目后,根据节目中的热线电话购买了名为“海参壳聚糖”和“海藻粗多糖”治疗胃病和脑梗的药品,但服用后没有任何效果。

  5月21日,淮安警方对此进行立案侦查,于6月22日,在北京和沈阳控制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45人。6月26日,涉案的电视台以及广告中的虚假医学专家胡祖秦等人因涉嫌虚假广告罪被立案侦查。28日,胡祖秦在湖南长沙被淮安警方控制。

  据悉,犯罪嫌疑人通过聘请“医药广告演员”胡祖秦、赵威冒充医学专家录制了《颈中小斑块、脑梗大祸首》,《危险的腔隙性脑梗塞》,《老胃病抗复发新医学有新方法》,《修复胃粘膜告别顽固老胃病》等节目,分别在江苏省内某电视台两个频道进行虚假宣传,并在北京、沈阳等地招聘话务人员冒充医学专家,将保健食品“卫奥开牌海参壳聚糖”和“欢乐海洋牌疏通诺口服液”冒充药品进行销售,涉案价值2000余万元。

  所代言保健品仍在销售

  记者发现,卫奥开牌海参壳聚糖仍在销售。身处上海的销售代理商声称产品可以治疗胃病,以每盒198元、一个周期买三送一共计594元的价格出售,并自称厂家直销,订购之后直接从上海发货。

  卫奥开牌海参壳聚糖生产厂家为大连海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大连太平洋海龙科技有限公司,2012年更为现名。该公司工作人员称,胡祖秦是公司的代理商聘请为产品做宣传的,由代理商与电视台联系进行推广。当记者询问代理商情况时,她称对方现在此类业务暂停一段时间,“现在做不了这方面广告了,所有电视药品保健品的宣传据说都停了,以后要做这方面宣传挺困难。”

  除此之外,记者发现,案件中提及的欢乐海洋牌疏通诺口服液早在2008年、2010年、2013年便曾以违法广告被曝光。

  其中,2013年消息显示,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广州市欢乐海洋生物技术创新发展有限公司的保健食品“欢乐海洋牌舒通诺口服液”,在宣传中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内容,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形象和名义作证明,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警方正调查涉虚假广告案电视台

  记者发现,近日曝光的 “广告神医”案件,除站在台前的“假神医”之外,广告公司、药厂、影视制作公司、电视台都是产业链上的重要环节。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虎说,此类案件中,策划方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其他方参与了策划安排,则构成共同犯罪。如果未构成共同犯罪,则承担罚款、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证件等行政责任,或赔偿受害人损失的民事责任。

  其实,《广告法》对于电视台医药广告发布早有严格规定。《广告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以及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等。第十九条则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据了解,目前各大电视台有关胡祖秦的虚假医疗广告已经被撤,部分电视台因播放虚假广告被工商部门处罚。

  7月2日,对于胡祖秦案的进展,淮安警方相关人员透露,案件正在进一步侦破中,“相关涉案人员还未到案,很多证据还没落实,牵涉的人比较多,还涉及一些电视台需要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