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见习记者倪伟)近日,国家文物局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意见》提出,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非国有博物馆纳入财政支持的博物馆免费开放经费补助范畴。
何为非国有博物馆?意见明确,非国有博物馆是指以教育、研究和欣赏为目的,收藏、保护并向公众展示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的见证物,由社会力量利用或主要利用非国有文物、标本、资料等资产设立,经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的非营利组织。
意见称,发展非国有博物馆,有利于优化我国博物馆体系、填补门类空白;有利于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构建和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利于激发社会活力,保护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意见从加快现代博物馆制度建设、提高博物馆办馆质量、完善扶持政策三个方面对非国有博物馆发展提出要求。在政策扶持方面,提出国家要将非国有博物馆纳入博物馆质量评价体系,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非国有博物馆纳入财政支持的博物馆免费开放经费补助范畴;优先支持能填补博物馆门类空白、体现行业特色或区域特点、反映民族(民俗)文化的非国有专题博物馆。
意见明确,政府在购买服务时,要坚持国有博物馆和非国有博物馆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或排斥符合条件的非国有博物馆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事项。
意见还提出,要探索多元主体合作办馆,积极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模式创新;鼓励在县级新建博物馆中探索多元主体合作办馆模式,允许社会力量依法参与博物馆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提供专业化服务。此外,支持非国有博物馆依法申请登记为慈善组织,接受社会捐赠并享受相关税收优惠、金融政策支持,鼓励有条件的非国有博物馆依法取得公开募捐资格或发起设立基金会,多渠道筹措发展经费。
意见还要求各地落实土地和财税等优惠政策,明确非国有博物馆比照国有博物馆享受公益性事业单位土地、税收、规费等方面的优惠待遇,用电、用水、用气、供暖价格执行当地居民标准,帮助非国有博物馆降低运营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