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张建)今天(9月22日),南昌和重庆两市同时发布通知,就住房和土地的相关交易做出了进一步限制,楼市调控再度加码。两地发布的通知中都明确要求,所有新交易的商品住宅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

  9月22日,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的《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指出,南昌市区范围内住宅用地和商住混合用地,采取“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对“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用地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含商住)项目,在商品住宅销售及转让过程中,实行限房价、限对象、限转让(简称“三限房”)等政策。

  该《通知》显示,“三限房”应优先满足本市户籍在市区无自有住房的成年市民,并限购一套。“三限房”购房人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通过继承方式取得的“三限房”,须在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取得“三限房”时间累计满5年后方可转让。

  除上述“三限房”及在此之前有限售规定的住宅外,今年9月23日起,在全市(含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范围内,所有新交易的住宅(含新建商品住宅和存量住宅,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

  9月22日晚,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发布了《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强主城区新购住房再交易管理的通知》,要求凡在主城区范围内(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两江新区)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两年后才能上市交易,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认定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新购买二手住房的认定时间则以取得产权登记受理通知书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