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巍)因认为“凤凰新闻客户端”官方微博发布相关图片侵犯其名誉权,今日头条将凤凰新闻的运营方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一审判决凤凰新闻构成侵权,需赔偿8万元并微博置顶道歉。

  原告今日头条诉称,被告于2016年10月27日在“凤凰新闻客户端”官方微博发布题为《谢谢你让人民感受精神鸦片,为禁毒事业作出贡献》的极具针对性的负面图文内容,被告恶意诋毁抹黑原告,直接贬损原告提供“精神鸦片”,导致大量微博用户受到被告的误导跟帖转发、评论,对原告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导致原告名誉贬损社会评价降低,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

  今日头条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在“凤凰新闻”官方微博第一条位置、“凤凰新闻客户端”首页显示位置连续30天刊登道歉声明,消除影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500万元。

  庭审中,凤凰新闻否认侵权,称涉诉微博的图形属于在网络中广泛使用的一般性标识,并不特定指向今日头条,还提交《情况说明》等证据证实发布涉诉微博的背景及涉诉微博图案的设计灵感。

  法院认为,涉案微博内容虽并未点名指向今日头条,但在标语中使用了对今日头条具有特殊宣传意义的“你”字。凤凰新闻同时发布的其他海报中,“那六年”、“我很孤独”等表述也暗指与其自2012年起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今日头条。此外,微博发布的前一天,双方还曾就客户端流量问题公开发生纠纷。故此,法院认定凤凰新闻发布的涉诉微博内容指向今日头条。

  本案中,凤凰新闻属于以言语方式公开对今日头条进行严重贬损和诋毁,故法院认定凤凰新闻构成对今日头条名誉权的侵害,应承担侵权责任。

  综上,海淀法院一审判定凤凰新闻侵犯今日头条名誉权,判令凤凰新闻在微博置顶致歉声明7日,并赔偿财产损失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