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煜)河南新郑市纪委问责大气污染防治不力干部,一名被通报村干部职务与本人不符,引发外界质疑。今日(12月7日),新京报记者从新郑市纪委获悉,经查系工作人员未认真核查被追责者具体职务,目前已纠正,并处理相关责任人。

  据央广网报道,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新郑市龙湖镇王许村扬尘问题的线索后,当地启动问责,问责对象是“村支部副书记王先锋”,问责时间是今年2月21日,通报印发日期为5月27日。但王许村委委员证实,王先锋是党支部委员,村委换届时并未被选上村委委员,直到现在也没人宣布他担任村支部副书记。

  通报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追责的“副书记”职务不存在,新郑市纪委这一处分,被指为“顶包代罚”。

  针对此事,今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新郑市纪委获悉,上述处分材料由新郑市龙湖镇纪委上报,经查,龙湖镇纪委工作人员未认真核查被追责者具体职务,工作出现偏差,导致错报,目前已经纠正,并要求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新郑市纪委表示,王先锋作为王许村大气层污染防治的具体负责人,对其作出处分理由适当,不存在“顶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