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巍)11月8日,咏宁在极限运动过程中坠楼离世。此前,咏宁曾在微博、微信、美拍、火山小视频、快手、奶糖等各大平台发布自己无保护的极限挑战内容。其离世后,网络开始流传“火山小视频10万元签约咏宁表演”的消息。火山小视频运营方——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日前提起名誉权诉讼,要求传播该信息的新浪网承担侵权责任。

  原告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起诉称,该公司拥有和运营“小火山视频”客户端。12月10日,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在其运营的新浪网上发布《咏宁事件折射直播乱象:小火山视频被指出价10万签约》。该文在毫无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声称“今日头条旗下的火山小视频曾出价10万签约咏宁,邀请其在火山小视频发布极限高空挑战视频和进行直播。”

  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称,公司从未出高价签约咏宁,更未邀请其发布高空挑战视频和进行直播。上述文章与事实不符,属于造谣中伤,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并导致社会评价降低。从12月11日起,原告3次向被告发函要求删除相关文章,但被告却未作任何回应。原告起诉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且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

  目前海淀法院已经受理此案,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