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梦遥)距离于欢案二审宣判近10个月后,其背后的涉黑团伙有了最新消息。4月8日,记者从该案的诉讼代理人处获悉,涉于欢案的吴学占等15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将于4月12日开庭审理。

  就吴学占团伙违法犯罪案件将开庭审理一事,记者向山东聊城市东昌府区法院进行核实,工作人员以“不方便透露”为由挂断了电话。

  去年3月,媒体报道了山东聊城市冠县青年于欢用刀捅伤羞辱其母的追债人员,引发社会强烈关注。在该案二审的过程中,案件背后的涉黑团伙也被依法查处。

  2017年5月26日,聊城公安发布的信息显示, 吴学占团伙涉案的18名成员除杜志浩死亡外,其余17人全部落网。该团伙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侵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犯罪。

  最高检此前发布的信息显示,2017年8月3日,聊城市东昌府区检察院依法对于欢案中的涉黑团伙吴学占等15人提起公诉。

  记者了解到,在吴学占涉黑团伙被提起公诉后,苏银霞、于欢都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苏银霞的诉讼请求是,请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吴学占、赵荣荣向苏银霞返还以非法拘禁等方式所收取的、与合同约定不符且不受法律保护的高息13.4万元,返还其所违法占有的名仕花园房屋一处;依法判决被告人给予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承担精神抚慰金。

  于欢的诉讼请求是,对吴学占等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吴学占等被告人因对于欢及其母亲苏银霞实施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凌辱等手段,给予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承担精神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