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裴剑飞)4月16日下午,广州市公安局官网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告》)。根据《通告》,广州市将对异地牌照车辆采取“开四停四”的管理措施,并将于4月17日起至4月26日,连续十天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广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自2012年7月1日起广州市市实行了中小客车总量调控办法以来,规避异地车辆调控政策,长期在广州行驶的异地牌照中小客车数量逐渐增多,削弱了调控的成效。依据有关规定,为保障调控政策成效,在不影响正常使用的外地车通行的基础上,广州市拟对长期在广州使用的异地拍照片中小客车进行精准管控。

  记者注意到,《通告》征求意见的核心内容就是针对异地牌照车辆的“开四停四”管理措施,即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驶入广州市中心区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自然日),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自然日)以上。目前,“开四停四”管理措施落地的具体期限尚未确定,但根据征求意见稿,这项规定的首个有效期将为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