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刘洋) 北京怀柔法院今日(22日)对一个“自残式”碰瓷团伙进行宣判,8名团伙成员分别因诈骗罪被判处7年3个月至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此前,该团伙将成员胳膊打断,骑自行车上路“碰瓷”机动车司机,作案达20起。

  怀柔法院认定,8名被告人分别于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于朝阳区姚家店路某宝马4S店门口、怀柔区汇都家园小区门口等地,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以团伙成员唐某或杜某受伤需要治疗为由,骗取被害车主100元到5万多元的钱财,共计20起。其中朱某全部参与,涉案金额共计25万余元。

  此前在审理中,一名“90后”被告人说,为骗取被害车主信任,团伙事先将他的胳膊打断。

  该团伙在“碰瓷”中分工明确、身份固定,有人扮演“伤者”老板或姐夫,往往以“手臂骨折看病贵”,“要回老家休养”等理由骗钱,如果对方选择报警,就放弃要钱,或者要几百元了事。

  经审理,怀柔法院于今日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