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张彤 李阳 实习生徐静)近日,苏州一市民爆料称,其朋友女儿在吴江区永鼎医院住院输液时,发现输液袋中有“飞虫”存在。今日(27日),记者从吴江区委宣传部获悉一份调查回复称,患者反映情况基本属实,护理人员存在对核心制度(查对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现医院已赔偿患者3万元,吴江区卫计委责成苏州永鼎医院对责任护士批评教育。

  刘先生(化名)告诉记者,朋友的女儿在苏州市永鼎医院住院,8月18日正在输液时,发现吊瓶里有“飞虫”。“她每天都要挂盐水,里面添加了药物,起到消炎的作用,周六下午4时,她发现输液瓶内有只疑似苍蝇的虫子。”

  刘先生称,当时孩子家长立即叫护士和护士长前来,换了一瓶新的盐水,院方也进行赔礼道歉。“盐水瓶有标签,可能一下子挡住了视线,护士没看到盐水瓶里面有东西。”

  苏州市卫计委医政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经过吴江区卫计委现场调查核实,了解到瓶子里是个“小飞虫”,这名工作人员称,卫计委和食药监局已经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处理,等待处理结果。

  27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吴江区委宣传部获得一份“关于苏州永鼎医院患者投诉输液袋内有异物”的调查回复。文中称,吴江区卫计委于8月21日接到电话投诉,即于当天下午吴江区卫计委医政科联合卫监、食药监局至苏州永鼎医院调查事实经过。

  经查,23岁患者苏女士于8月13日至苏州市永鼎医院治疗,8月18日输液时,家属发现输液袋内有异物。责任护士即予以更换补液,对补液进行封存,双方签字。经观察48小时后无任何不良反应,于8月20日治疗结束出院。发现异物的同批次的大输液、注射器予以封存。

  吴江区卫计委工作人员查看了封存的补液,因是透明的口袋封存,尚能看到有异物,类似于小飞虫,有翅膀。患者反映情况基本属实,护理人员存在对核心制度(查对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该事件于8月24日经医调委协商解决,医方一次性赔偿患方人民币3万元整,其中药厂承担25000元。医院承诺患者于出院后两个月免费检验生化全套,如患者后期的血液系统出现问题,经鉴定与本次住院输液有关,医院负相应责任。

  吴江区卫计委责成苏州永鼎医院对责任护士批评教育,树立安全意识,严格落实护理核心制度。苏州永鼎医院按奖惩制度和责任护士的绩效考核挂钩,根据事件对患者的影响程度和赔偿金额处理。

  19时许,苏州永鼎医院王浙东院长告诉记者,由于无法判断飞虫来源,经商定,药品厂商赔付25000,医院赔付5000共3万元整给患者本人。“虫子非常小,芝麻粒那么大,很难判断是哪个环节的问题,护士是在正规输液室配药,药品是从医药公司进货,合作了10年了,是正规药品厂商。”但对于药品厂商的公司名称,其表示不方便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