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许雯)中药再登质检“黑榜”。国家药监局今日(9月18日)通告13批次不合格药品,其中3批次刺五加片含量测定不合格,1批次麦味地黄口服液、3批次吴茱萸性状不合格。此外,6批次盐酸伐昔洛韦胶囊溶出度不合格。

  通告显示,经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标示为吉林双星药业有限公司、伊春金北药制药有限公司、哈尔滨华雨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刺五加片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浙江普洛康裕天然药物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麦味地黄口服液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安徽大西北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泽华国药饮片有限公司、芍花堂国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吴茱萸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此外,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湖北东信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6批次盐酸伐昔洛韦胶囊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溶出度。该药多用于治疗疱疹。

  国家药监局表示,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同时,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企业和单位依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对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小贴士:

  含量测定指用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定原料及制剂中有效成分的含量。含量测定与药物的疗效相关,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与投料量、投料质量及工艺等有关。

  性状记载药品的外观、臭、味、溶解度以及物理常数等,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药品的质量特性。性状不符合规定可能与投料质量及工艺、储运环境等因素有关,往往直接影响药品质量。

  溶出度指活性药物从制剂中溶出的速率和程度。溶出度不符合规定由多种因素引起,如生产工艺控制不当等。溶出度不符合规定会影响药物的吸收,降低生物利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