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14日,湖南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原院长屈孝初及其妻子李文平受贿案进行了一审宣判。法院依法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屈孝初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判处被告人李文平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追缴屈孝初、李文平的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6年,屈孝初利用担任湖南外贸职业学院院长、党委书记(副厅级)等职务便利,为湖南某实业有限公司等单位和陈某华、伏某、郭某华等人在承揽工程项目、工程款拨付、职称评定、招聘考试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李文平索取或非法收受上述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682万余元,其中李文平与屈孝初共同索取或非法收受上述单位或个人给予的人民币共计323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屈孝初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及其职权所形成的便利条件,单独或者伙同李文平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均构成受贿罪,且屈孝初、李文平均属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法院审理后,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 康晰

来源:新华社
原标题: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原院长屈孝初被判刑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