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姝 沙雪良 陈鹏 李玉坤)8日下午,外商投资法草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这是去年12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以来,外商投资法草案在不到4个月内的第三次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作草案说明时表示,外商投资立法遵循和体现四个重要原则:突出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和促进外商投资的主基调;坚持外商投资基础性法律的定位;坚持中国特色和国际规则相衔接;坚持内外资一致。


王晨表示,外商投资在准入后享受国民待遇,国家对内资和外资的监督管理,适用相同的法律制度和规则。继续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改革方向,在行政审批改革、加强产权平等保护等方面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努力打造内外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靠改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外商投资。


值得注意的是,对比外商投资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此次的外商投资法草案总则第一条增加了“积极促进外商投资”和“规范外商投资管理”。


新京报记者 王姝 沙雪良 陈鹏 李玉坤

编辑 李丽霞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