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山西省沁源县人民政府官网3月15日消息,沁源县沁河镇南石村“3.14”森林火灾,经过县公安部门摸排调查,现已查明起火原因系沁源县中峪乡东王勇村龙头占自然村村民霍某某,在地里耕作时使用明火造成。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编辑 孔繁丽

来源:山西省沁源县人民政府官网
原标题:沁源县人民政府关于沁源县沁河镇南石村“3.14”森林火灾起火原因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