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刘洋)今日(4月19日)上午,北京朝阳大悦城毒驾撞交警一案宣判。盖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罚金两千元。据案卷,盖某曾尝试戒毒,但期间感到焦虑烦躁,孤单害怕,便总也断不了。庭后,盖某表示,至今自己仍处在懊悔中。


涉事奥迪车辆。法院供图

 

事后自首 家属赔偿相关损失并得到谅解

 

经审理,朝阳法院认为,盖某在住所先后三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以驾车冲撞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两人轻微伤、财产损失数额较大的后果,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予惩处。

 

法院称,盖某吸食毒品后无证驾驶套牌车辆,应酌予从重处罚。鉴于盖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第二起犯罪事实,系自首,其家属已赔偿相关被害人及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得到谅解,另考虑盖某当庭承认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故本院依法对盖某的犯罪行为予以从轻处罚。盖某具有吸毒后驾驶车辆、无证驾驶套牌车辆等情节,且在人流量、车流量大的朝阳大悦城地段冲撞护栏逃离,足见其人身危险性和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故对辩护人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盖某对容留他人吸毒罪当庭认罪认罚,对该起犯罪行为依法从宽处理。

 

综上,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朝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盖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2000元;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盖某当庭表示上诉。


宣判后,盖某当庭表示上述。法院供图

 

社区戒毒期间案发 所驾车系套牌担心被查

 

宣判后,盖某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现内向,说话声音很低。对于此前经历等问题,他始终回答“不想说”“不想再提”,表示从事发至今,自己一直很懊悔。

 

据案卷,盖某说自己也记不清因为吸毒被拘留了多少次。父母离异后,他觉得压力很大,“走不出来,总想家里的事,吸毒后更难受,脑子要爆炸似的。”他说,自己尝试在社区和医院戒毒,但其间睡不好觉,焦虑烦躁,感觉孤单害怕,便总是断不了。“我脑子一片空白,后悔为什么要跑,不开车就好了。”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案件在审理期间,盖某做了精神病司法鉴定,被诊断为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与行为障碍,实施违法行为时处于缓解期,无精神病症状影响其辨认与控制能力,被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鉴定书提及了盖某的经历,显示他7岁上学,上课不专心听讲,成绩差,淘气。初中毕业后自费在北京一家音乐研修学院学习,偶尔跟老师参加一些演出活动,一直没有正式工作,没钱了就找母亲要。在母亲眼里,儿子固执,抽烟,偶尔喝酒,玩游戏,开跑车,交女朋友不久就分手,在四五年前开始吸毒。

 

本案主审法官齐丽青介绍,盖某案发时27岁,但早有吸食毒品的记录。通过在案证据,盖某在2015年因吸毒被安排在社区戒毒三年,案发时他还处于社区戒毒期。当时,他违反了车辆限行的规定,警察让他停车接受检查,他联想到此前因吸毒驾驶证被吊销,其驾驶的车辆还是套牌,非常害怕,便采取了极端的行为。


盖某的在案记录。法院供图

 

编辑 潘佳锟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