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报称茅台原董事长袁仁国大搞“家族式腐败”;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新京报讯 (记者许腾飞)昨日下午,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贵州茅台酒厂公司原董事长袁仁国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通报称,袁仁国将茅台酒经营权作为拉拢关系、利益交换的工具,进行政治攀附,捞取政治资本。

  以茅台经营权进行政治攀附

  通报中称,袁仁国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茅台酒经营权作为拉拢关系、利益交换的工具,进行政治攀附,捞取政治资本;大搞权权、权钱交易,大肆为不法经销商违规从事茅台酒经营提供便利,严重破坏茅台酒营销环境;大搞“家族式腐败”;转移赃款赃物,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非法获取巨额利益;大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评价,袁仁国把党和人民赋予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权当作个人和家族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在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十分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依据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省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袁仁国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此前5月5日,政协第十二届贵州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免去袁仁国政协第十二届贵州省委员会常务委员、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省政协委员职务。

  ■ 延展

  曾在茅台工作43年 任集团董事长8年

  据公开履历,袁仁国的整个职业生涯都在茅台集团,他在此工作了43年,其中担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达18年,担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8年。

  出生于1956年10月的他,1975年即进入当时的茅台酒厂工作,历任办公室秘书、办公室副主任、车间主任、支部书记、厂长助理等职;1998年起担任贵州茅台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年起担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10月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2017年1月,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任免案,决定任命袁仁国为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18年2月,袁仁国转任贵州省政协,任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8年5月,袁仁国正式卸任茅台集团董事长,时任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李保芳继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