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姜慧梓)6月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对模范践行诚实守信个人实施联合激励 加快推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据悉,在这份《征求意见稿》发布前,我国已有多份文件对公民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提出要求,并建立了一些激励和惩戒措施,失信联合惩戒已经发挥重要作用。

  

早在2014年,国务院就印发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明确将建设社会信用体系。

  

2018年12月,北京市印发《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明确在2020年底前建成覆盖北京全部常住人口的“个人诚信分”工程,并完善信用黑名单制度,定期公示黑名单企业和个人失信记录。

  

根据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的情况,截至今年4月底,各部门共签署51个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其中,联合惩戒备忘录43个,联合激励备忘录5个,既包括联合激励又包括联合惩戒的备忘录3个。

  

在今年5月国家发改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上,新闻发言人孟玮介绍了这样一组数字,今年4月新增失信黑名单主体信息34.22万条,涉及失信主体29.99万个,退出失信黑名单主体11.22万个。截至今年4月底,全国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379万人次,累计限制购买飞机票2376万人次,限制购买动车高铁票580万人次,411万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孟玮表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已经发挥广泛且重要的作用,与联合激励机制互为补充。

  

根据国家发改委数字统计,截至今年4月底,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总量持续增长,累计归集各类信用信息339.38亿条。“信用中国”网站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1.52亿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1.13亿条,行政处罚信息3860万条。

  

新京报记者 姜慧梓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刘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