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姜慧梓)6月5日,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发文,明确运用政府采购手段,在采购农副产品及物业服务时优先考虑贫困地区。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中明确了运用政府采购手段支持脱贫攻坚的两种方式。鼓励同等条件下,各级预算单位应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在采购农副产品总额中,确定并预留一定比例定向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鼓励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


《通知》明确了政策落实“时间表”。各主管预算单位应于2019年底前将预留比例情况报请备案。2020年起,将定期统计和通报政策执行情况,纳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范围。


据了解,“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是指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


新京报记者 姜慧梓 编辑 于音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