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北京师范大学官方微信消息,6月12日,北京师范大学发布关于珠海校区建设中珠海分校安排和发展工作的说明。


全文如下:


2019年4月8日,教育部批复同意北京师范大学建设珠海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正在制定校区建设的整体规划,作为珠海分校的举办者,在广泛征求和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经教育部同意,按照以下原则做好珠海分校的安排和发展工作:


1. 珠海分校逐步实现转型升级,在与珠海校区并行的过渡期(以下简称“过渡期”)结束后,整体并入珠海校区。


2. 过渡期间,珠海分校学生按照入学时对应的招生代码及校名,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


3. 过渡期结束后,珠海分校的权利和义务由珠海校区完成全部承接。


4. 珠海校区建设有利于珠海分校人才培养质量的保障与提升,为珠海分校学生的成长和深造提供更好的条件。


北京师范大学


2019年6月12日


编辑 林玮琪

来源:北京师范大学官方微信
原标题:关于珠海校区建设中珠海分校安排和发展工作的说明